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浏览次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建电【2022】19号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当前,我省进入暑期高温季节。根据气象预测,7-9月我省气温总体偏高,全省大部分城区日最高气温35°C的天数达20-55天。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暑期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64 号),为切实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发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责任落实到位、 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针对性做好防暑降温、防疲劳作业、个体防护、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防台风、防雷电、防泄漏中毒、防密闭空作业等工作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堵住各种安全生产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防护措施

(一)压实用人单位防暑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从业人员普及疫情防控、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建筑施工高温防控措施。一要做好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二要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三要加强高温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四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有限空间和人员聚集作业时科学佩戴口罩等要求,保持适当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勤洗手、勤消毒。


(三)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一要加强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加气站等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要特别关注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喷淋系统运行状况和储罐根部安全阀阀门的开启状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加强高温时段的巡查,高温时段实施喷淋降温。二要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的垃圾,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要做好防爆、防高温、防火措施。三要做好一线环卫工人高温安全防护。加大机械作业频率,利用电动作业机具等设备采取巡回保洁方式快速处理污染、杂物,降低工人劳动强度。高温天气期间采取避高温错时工作制,原则上午间不安排人工保洁作业。要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规划建设配套环卫工人休息屋,配置必要的生活服务用品和药品,主动协调公共机构、爱心商家开设环卫工人“爱心服务点”,让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就近休息、避暑。要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积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包括发放防暑降温药(物)品,为环卫作业人员准备绿豆汤、茶水等解暑饮品。开展安全讲座、防暑自救演习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一线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及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四要加强夏季绿化养护管理,做好绿地树木修剪整形,清理枯枝死树,防治病虫害,调整浇灌次数、作业时间和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巡视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医疗、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维护,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合理安排户外工作时间,切实做好绿化养护人员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


(四)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的特点,认真检查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水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火灾、防暑降温等重点工作,并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避免高温中暑,保障人身安全。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强化对本行业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8日

68.1K